铭记党员权利与义务——数学学院2015级202党支部会议

  • 吴静
  • 创建时间: 2016-03-09

  2016年3月8日,数学学院2015级202党支部在学园一418教室开展了题为“铭记党员权利与义务”的支部会议。会议由202党支部组织委员熊星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  首先,支部书记孙萍向全体党员介绍了新加入党支部的几位积极分子,希望大家互相学习、互相帮助。

  此次主题活动之前,所有党员已分为四组,分别对所讨论主题进行了充分的准备。会上,各组就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展开讨论,分享自己的心得;并将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,在会上向大家展示。张海丽同学作为第一组的代表,讲述了“感动中国”人物——官东的感人事迹,号召大家在危难时刻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,挺身而出,舍己救人;并提出了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身边群众的设想。第二组的何芬同学带领大家回顾了党章中党员的八项义务八项权利,警示大家牢记党章,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。第三组的许灵达同学重点阐述了权利与义务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,并提醒大家此“权利”而非彼“权力”。冉靖同学作为第四组的代表针对老一辈党员与当代年轻党员的不同,提出了在信息爆炸的新时期,学生党员应当严于律己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。

  最后,熊星同学总结了此次会议内容,号召大家铭记党员的权利与义务,在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

作者: 刘健毓